3月31日,我校在第六会议室召开“巡察+审计”发现共性问题专项整改部署动员会,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省监委驻校监察专员陈新友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各二级党组织书记、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陈新友指出,开展“巡察+审计”发现共性问题专项整改是今年学校纪检监察和审计的一项重点工作,也是推进“清廉嘉院”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陈新友针对此次专项整改工作提出要求:一要落实主体责任。各二级党组织和部门(单位)班子要切实肩负起整改的主体责任,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自查自纠整改方案,主动认领责任,带头落实整改。二要推进“清单化”管理。要认真对照问题清单和任务清单,制定责任清单和整改落实清单,推动整改项目化、节点化、责任化。三要处理好“共性”和“个性”关系。要在高质量抓好共性问题整改的同时,认真对照党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和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报告,抓好自身“个性”问题的整改工作。四要加强协同联动。对涉及到合同管理、采购招标等问题的归口管理部门,要加强协同联动,强化制度、流程再造,着眼长效抓整改。五要加强督查考核。纪检监察室、巡察办、审计处要加强督查、指导,通过审核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整改工作进行督查验收,确保专项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会上,党委巡察办、审计处相关负责人分别介绍了《“巡察+审计”发现共性问题专项整改行动方案》,并结合巡察、审计相关案例,解读了科研经费、物资采购、议事决策等3个专项10条问题清单。与会人员还进行了讨论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