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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初心社——铭记育人初心,践行初心育人”获评浙江省高校教职工文化品牌

2019-12-05 08:19:43 通讯员:文法学院通讯员 来源:文法学院 点击: 字号:TT

  日前,第四届浙江省高校教职工文化品牌评选现场评审会在杭州召开。我校文法学院分工会申报的品牌“初心社——铭记育人初心,践行初心育人”入选。
  “初心社”于2016年成立,由文法学院67名教职工组成。成立以来,“初心社”坚持以红船精神为引领,以“铭记育人初心、践行初心育人”为宗旨,围绕“红船领航”“凝心聚力”和“服务社会”三条主线展开工作,在传承嘉兴红色文化、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促进教师成长发展、推进学院及学校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由“初心社”教师编排创作的原创红色话剧《初心》在省内外共演出41场,受到央视《新闻联播》《光明日报》等60余家媒体140多次报道,《初心》团队分别获校级、省级“三育人”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初心社”教师指导学生参加省级各类竞赛获奖65项,获全省高校“最受师生喜爱的书记”、新时代浙江省“万名好党员”等荣誉。
  据悉,浙江省高校教职工文化品牌由浙江省教育工会主办,每三年评选一次。本届全省共有30所高校的项目入围现场评审,最终20个项目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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