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高等教育区域协调发展,提高地方高等教育质量,中央财政近期设立了2010~2012年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在三年期间,将以专项资金的形式,支持地方高校建设发展,支持学科建设,培育办学特色办学。
中央财政的资助,对学校建设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学校紧紧抓住这一发展的重要机遇,深入动员、积极行动,全力以赴申请专项资金项目并保证项目的全面落实。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实施办法的通知》(浙财教[2010]97号)精神,结合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确立的未来5年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经过科学论证,学校共遴选出20项拟申请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其中省级重点学科建设项目2项,教学实验平台建设项目9项,科研平台和专业能力实践基地9项。
本次中央财政拟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建设力度大,建设内容范围广,具体涵盖特色重点学科建设、省级重点学科建设、教学实验平台建设、科研平台和专业能力实践基地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人才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等。项目规划编制工作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下,通过科研处、教务处、计划财务处及相关学院的共同努力,克服时间短,要求高的困难,经过几番研究讨论、专家评审等,最终完成项目编制任务,各项申报材料已于2010年6月15日按照要求上报省财政厅,其中2010年规划建设项目申报材料于2010年7月9日上报省财政厅。
(实验设备处通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