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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嘉:嘉兴学院首招华侨港澳台学生

2022-04-03 16:37:33 通讯员:吴满成  点击: 字号:TT

 

  记者今天从嘉兴学院获悉,嘉兴学院今年首次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计划招生人数为5名。今天下午,嘉兴学院已发布了关于此次招生的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明确,考生按照《202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的规定,完成报名,现场确认,资格审核和考试。

 

  这个过程中如果需要咨询,可联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办公地址为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大楼)。联系电话为+86-20-62833628转7。嘉兴学院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规定进行录取。

 

 

  被录取的学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及相关要求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需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到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规定执行,其中《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学校可以不予以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学校原则上按不录取执行。

 

  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

 

  对此次招生学生的培养与管理措施也已明确。

 

  学生在校期间,嘉兴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及嘉兴学院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等相关规定进行培养与管理。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嘉兴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

 

  学生应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和其他相关费用,收费标准与内地学生相同。

 

  据悉,2021年9月28日,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下发《关于对嘉兴学院等6所高校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本科学生备案的函》,嘉兴学院名列其中。另外5所为:浙江树人学院、湖州师范学院、烟台大学、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广州新华学院。

 

  业界人士认为,嘉兴学院一直以来高度重视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此次招生资格的获批有力地推动了学校本科生教育教学国际化平台的建设,对嘉兴学院丰富招生类型,扩大生源范围,加强与港澳台地区多层次、宽领域的教育交流与合作,有着重要意义,有助于全面提升嘉兴学院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水平,增强学校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推动学校向有特色、善创新的一流应用型综合性大学的发展目标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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