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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实验动物中心获得浙江省实验动物行政许可

2014-10-23 09:28:05 通讯员:通讯员 来源: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点击: 字号:TT

  10月22日上午,浙江省科技厅科技条件与基础研究处周锦红副处长率专家组一行,对我校实验动物中心进行行政许可现场评审。副校长周珊、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处长谢林明、医学院相关负责人参加了评审会。

  专家组听取了实验动物中心工作汇报,现场考察实验动物中心,并经过分组检查、应知应会考核及质询,认为我校实验动物中心管理组织体系健全、设施完备、操作规程规范,建议省科技厅授予我校实验动物中心浙江省实验动物行政许可。

  中心通过浙江省实验动物行政许可,不仅能更好地为我校医学教育提供教学、科研服务,同时为嘉兴地区各大医院科学研究提供服务,并在浙北地区起到辐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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