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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团委荣获2017年度浙江省“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

2018-10-09 16:16:00 通讯员:校团委通讯员 来源:校团委 点击: 字号:TT

  日前,浙江团省委下发了《关于表彰2017年度省级先进团委、先进团支部和优秀团员的决定》,我校团委荣获2017年度浙江省“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文法学院2015级汉语言文学专业学生苗楠钰获“省级优秀团员”称号。
  一直以来,在校党委和团省委的领导下,学校团委紧扣学校中心工作,紧贴青年成长需求,积极深化团工作的各项改革,在思想引领、创新创业、志愿服务、文化育人等各方面做深、做实、做活,取得了良好成效。在思想引领方面,健全团学工作各项规章制度,2个团支部荣获“全国基层活力团支部”称号,试点开展全省高校青马工程创新深化实践工作,相关成果获评全国学校共青团研究成果二等奖,《多彩思政课》获全国高校学生微电影展示活动二等奖;在创新创业方面,组织学生参与各类科技竞赛,并连续四年在“挑战杯”国赛获奖;在志愿服务方面,近三年共组建实践团队1147支,连续四年获评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优秀单位,共选派776名志愿者服务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G20·杭州峰会、亚洲田径大奖赛(嘉兴站)等重大活动,获G20杭州峰会志愿服务全国先进集体,连续三年获世界互联网大会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在文化育人方面,开展“红船先锋营”“红船驶进青春梦”等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推进红船精神育人。
  据悉,“五四红旗团委”是共青团浙江省委授予基层团组织的最高荣誉。校团委将以此为动力,继续改革创新、锐意进取,为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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