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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开展“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

2016-12-05 16:46:27 通讯员:苏瑞 来源:文法学院 大学生记者团 点击: 字号:TT

  今年12月4日是第3个国家宪法日,第16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集中抓好宪法宣传教育,提升我校青年学生宪法和法制意识,我校文法学院充分发挥法学专业特长,积极组织法学专业师生党员在“宪法日”到来前夕,在校内外开展了精彩纷呈的“宪法日”宣传活动。

  12月1日中午,法学专业的师生党员们利用课余时间,发挥专业能力专长,向同学们宣传宪法知识,接受免费法律咨询活动。他们通过横幅倡导“宪法在心中,法义化于行”,以学习推广宪法法章等内容,具体展开“宪法日”普法宣传。

  1日下午,由我校文法学院和嘉兴市市直机关、同济大学浙江学院共同发起、参与的“12.4国家宪法日——宪法进学校”宣传活动在梁林校区举行。嘉兴市人民法院的法官们、市直机关党员志愿者们和我校文法学院的师生党员一起为大学生们耐心地介绍宪法的相关知识,同时也结合同学们日常关心的网络购物维权、消费者公平性保障、知识产权、个人维权等其他相关法律知识进行答疑解惑,提升同学的宪法观念及基本的法律意识,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当天下午,在梁林校区模拟法庭教师还举办了“嘉兴市12.4国家宪法日大学生辩论赛”,由我校法学专业支部胡凯达等4位学生党员组成的嘉兴学院辩论队和同济大学浙江学院辩论队就“我国宪法应不应该司法化”的论题展开了激烈的交锋。最终,文法学院代表队获得了明法知义奖,马银圆同学获得最佳辩手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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